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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分享 2007-10-25 09:57| 发布者: 妈网客服@bj| 查看数: 2765| 评论数: 0
1、凡在医疗机构,保健机构出生的婴儿持接生单位证明,带父母身份证到妇幼保健站办理出身证明。
2、凡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分娩的婴儿持接生人员的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及接生情况证明,或婴儿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父、母双方 身份证到妇幼保健站方可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不论在医疗保健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办理出生医学证三十元整.。其中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5元,儿检费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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