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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妇如何办理《北京市医学证明》

收藏 分享 2009-5-15 18:19| 发布者: 妈网客服@bj| 查看数: 1395| 评论数: 0

为了使您能顺利和尽快的领取到宝宝的《北京市出生医学证明》,特请您协助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请您在宝宝出生后的第二天上午,带齐相关证件(父、母为北京市户口的,需携带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父母为外地户口的,需携带双方身份证;军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外国友人需携带护照,《中国居留证》,台胞需携带《回乡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无效。)到出生证办理处做相关内容的计算机录入工作。
    2、出院时请您持结帐单,并且起好宝宝的名字再到出生证办理处领取《北京市出生医学证明》,如果宝宝名字未起好,请不要急于办理,可于一个月内上午,持结帐单再到我院办理。宝宝的名字一旦按您的要求填写在《北京市出生医学证明》上,我院将不再予以更改。
    3、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45办理,周六、周日休息。

感谢妈网网友小北提供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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