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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土豆的羊妈妈 于 2010-7-8 17:23 发表
要是我离婚的话,只要老公(或者说前夫)能够比我更能给孩子提供好的生长环境我就把孩子让给他抚养,我并不是介意孩子以后是否会认我这个亲妈,只要他觉得幸福即便他认别的女人作亲妈我也不介意。一切都是为了孩 ...
如果你所说客观属实的话,你觉得你老公那个变态的家庭能提供孩子的“好的生长环境”是什么?拉到吧,你怎么还执迷不悟啊?你那个变态的婆婆老公人格都不全,能不能称之为人都有待商榷,给孩子提供的除了钱还有什么?再说了,同学,你见过几个没有母爱没有妈妈的关照连妈妈都不认识还健康茁壮成长的孩子啊,不可能的!国外离婚,一般孩子都判给母亲,这是有原因的,你宝宝才7个月,可她什么都知道,母爱是任何别的爱都替代不了的,更不要说是物质的东西了,那和母爱简直都不能相提并论好不好啊。
听大家的劝告,别当好人了,闹死他们一家子人,把该争取到的物质上的东西二话不说的统统争取到,然后忘了那个变态和他变态的家庭,开始新的生活才是王道,王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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